年12月10日,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韦广球等5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3月,被告人韦广球、韦重才、韦灵才、韦武才、韦平才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大化县大化镇古感村巴独屯。
▲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自年以来,陆续有外来村民购置巴独巷公路两旁土地用以建房。年后,以被告人韦广球为首要分子的5人合伙,在巴独巷一带多次实施敲诈勒索,以巴独巷建房人所占用的土地属于巴独屯土地、5人的开荒地或经过被告人修建的巴独巷公路为由,采取言语威胁、用水泥砖制墙封堵建房人门前、干扰浇注灌浆等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阻挠建房施工,先后13次向13名被害人敲诈勒索“地皮转让费”、“过路费”或者“青苗补偿费”共计19万元(其中既遂12.9万元,未遂6.1万元)。
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辩护人在庭上开展辩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广球、韦重才、韦灵才、韦武才、韦平才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或个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合议庭成员▲庭审现场在庭审中,法庭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份,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庭审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庭审当天结束,将择日宣判。
▲到场旁听群众▲法院外LED电子显示屏同步直播来源:河池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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