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面子”
是人之常情
可以理解
但是为了“面子”打肿脸充胖子
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
交警蜀黍可不能袖手旁观了!
“桂M”男子悬挂真假两张车牌2月25日,一辆悬挂桂M车牌的轿车行至G75线兰海高速都安北收费站时,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遂立即将其拦下。
民警仔细查看后发现,这个“桂M”悬挂在车子正规车牌下方,两个“真假”车牌的悬挂方式,显然违反了车辆号牌悬挂相关规定。
一切都是为了“面子”驾驶人韦某表示,在车辆上牌时,选到了“不好”的车牌号码,觉得没有面子。于是找人制作了一块“桂M”的自制“车牌”,挂在正规车牌下方,面子上感觉好过了很多。
机动车车身或车外悬挂张贴物品
如果系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驾驶证将被记12分并处罚元。
这样的“面子”要不得!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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