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5月30日至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详见《东兰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人;
4、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现役、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等,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布。
一、报名要求
(一)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填写《河池市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二、面试
采取现场洽谈或结构化面试方式。
现场面试考官为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市人社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空缺名额报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原则上,年8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聘用管理及待遇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聘用材料呈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部分职位表
完整的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