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通报,
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梁毅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北海市纪委监委消息: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梁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北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梁毅简历
梁毅,男,汉族,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广西博白人,年8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8-.05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05-.08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
.08-.04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正科级);
.04-.10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10-.08北海市铁山港区检察院检察长;
.08-.10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
.10-.09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09-.02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02-.09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09提前退休。
百色市公安局拘留所一级警员韦晓接受监察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百色市监委消息:百色市公安局拘留所一级警员韦晓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百色市监委监察调查。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显锋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显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钦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显锋简历
何显锋,男,年11月生,汉族,广西浦北人,在职大学学历,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
.06—.11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小江中心法庭庭长;
.11—.04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小江中心法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04—.07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07—.08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08—.09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09—.01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01—.02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02—.01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01至今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四级高级法官。
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耀清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柳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柳州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耀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柳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蓝瑞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日前,经中共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蓝瑞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蓝瑞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蓝瑞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亦官亦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蓝瑞轩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蓝瑞轩简历
蓝瑞轩,男,瑶族,年3月生,广西大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6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6—.05大化瑶族自治县七百弄乡弄呈中心小学教师;
.05—.12都安瑶族自治县档案局科员;
.12—.10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秘书;
.10—.07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07—.08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党委书记;
.08—.09河池地委督查室副主任;
.09—.08天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08—.01天峨县委副书记;
.01—.03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03—.05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05—.06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06—.08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08—.09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09—.12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12—.03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03—.04河池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04—.05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陈瑞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日前,梧州市纪委监委对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陈瑞文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瑞文丧失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私欲膨胀,擅权妄为,在高压态势下顶风违纪违法,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污染分管领域的政治生态。其在原任职地方或单位分管卫生、教育等工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多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教师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社会公德,生活腐化堕落;甘于被“围猎”,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在教育领域肆意敛财,在教学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资金拨付、验收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瑞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梧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瑞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梧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瑞文主要简历
陈瑞文,男,汉族,年12月出生,广西藤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1—.11广西藤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11—.04广西梧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其间:.06挂任岑溪市委常委、副市长,挂任期1年);
.04—.10广西梧州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0—.04广西梧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04—.05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委常委、梧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05—.08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08—.09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09—.03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03—.03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委常委、副区长;
.03—.05广西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