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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出台21条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尤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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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21条具体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尤其对企业新上项目、新增税收给予更大扶持。据了解,我市出台《河池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共有21条,分为夺取脱贫攻坚胜利、加大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抓紧组织农业生产、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狠抓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部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采取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措施;

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所在县(区)给予每户最高万元贷款的半年财*贴息。

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方面:

市、县(区)每年筹措0万元资金,支持白酒企业转型升级;

积极发展茧丝绸全产业链,对购买国内丝绸织机的奖励10万元/台,购买进口的奖励20万元/台。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

对年新建投产上规模入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年首次“小升规”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在本地纳税且比上年新增税收万元以上(含万元)的,酿酒企业按照新增税额的3%给予奖励,其他企业按新增税额的5%给予奖励,自年起实施,期限为3年。

扶持文化旅游业发展方面:

对投资万元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给予最优惠的地价,项目建成后,三年内在实缴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优惠,第一年按80%给予奖励,第二、三年均按50%给予奖励。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文化旅游企业,免收年2—3月份房租,减半收取年4—6月份房租。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韦剑平通讯员卢相;编辑:林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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