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公告
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号)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人发〔〕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将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面试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现场报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考生名单详见《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一)时间: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4号)。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在编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四)面试通知领取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对象:
报考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逐一向考生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照参考答案、测评标准打分。
3.面试成绩的确定和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分,60分为合格。计算方法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4号)。
三、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由面试考官组研究,请示领导小组组长后加试。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年7月11日上午8:00开始。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在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8:00准时抽签,抽签前,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并交候考室监考员统一保管,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信息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上述个人信息,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考生,须接受封闭式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器材进入面试考场,如有携带者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在抽签后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不记录成绩。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有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面试。
3.受防疫封控、管控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二)招聘面试前个人防疫要求
1.鉴于当前国内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滞留异地耽误面试,报名人员应在招聘面试前(6月5日)14天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至面试结束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2.所有考生须从6月5日招聘面试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3.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