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全体师生员工/p>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4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2月14日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我校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p>一、开学时间(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一)教师收假时间:3月5日全体正式上班,早上9点全体教职工集中在第四阶梯教室开会。(二)学生收假时间:3月7日、8日学生须按时回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3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学生返校须知
按《河池市卫生学校开学前后学生防控新型肺炎方案》执行。
二、严格校园防疫管控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热、咳医院就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做好校园消杀防疫工作
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关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召开会议防控指南》等11个指南(OA发布)以及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关防护制度做好防护措施做好休温测量仪、消*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并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消杀防疫,明确责任人并实时做好记录。
四、利用线上教学确保停课不停教不停学
延迟开学期间,中职生、高职生要按照教务科或联办院校的要求,学习使用由教育部门组织开发或推荐的公共教育资源,全力保障教师网上教、学生网上学,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五、落实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体师生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各教职工必须如实、及时报告每日健康状况等防控信息,各班主任则督促本班每一位学生每日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的健康状况。如有瞒报、漏报信息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河池市卫生学校
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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