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2月9日,广西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年第8期)。
据通告,近期,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酒类等大类样品共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商业无菌、铜绿假单胞菌、酸价、酒精度、过氧化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问题。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广西巴马顺龙食品限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湿米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达成长寿食品综合厂生产的“火麻糊”,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3、广西天峨县胜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
4、南丹县水碾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5、东兰县世纪华联新城店销售的“原味炒花生”,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6、东兰县张福荣调味品摊销售的“粉丝粉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7、桂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桂林三花酒22度米香型ml”,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8、河池市宜州区拉利国香食品厂生产的“纯正板栗月饼?”,不合格项目为酸价。
9、河池市金城江区阿红姐香草粽经营部生产的“黄粽子”、“灰粽子”,不合格项目为商业无菌。
二、核查处置情况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