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南宁晚报」
广西日前发布通知,8月16日起,全区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可到指定单位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或暂缓接种证明,凭证明可出入公共场所。
那么
医院可以开具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
或暂缓接种证明
一起来看看
南宁市
柳州市
市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广科大一附院、广科大二附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县区:柳江区、鹿寨县、融水县、三江县等4医院、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柳城县、融安县等2医院、医院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贺州市
河池市
需要出具禁忌症证明书的群众
请自备好必要的材料
如本人身份证件、以往就医的病历
检查结果、出院小结
疾病证明、体检报告等
方便医师结合问诊和相关材料
对不适合接种者做出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或
暂缓接种证明诊断认定
来源:健康八桂编辑:蓝梦
责编:韦玮编审:张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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