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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理由千千万
没想到还有人以“替交警”着想为理由酒驾
真是“活...久...见”
10月21日,南丹交警在县城民行南路三角塘加油站旁设立临时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
10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蓝色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来并在距执勤点前米处停下,驾驶员和副驾驶企图互换位置。
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而驾驶员却躲进路边的仓储室,被民警及时发现。
民警:“你好,请出示你的证件?”
驾驶员:“我没有证。”
询问过程中,执勤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
民警:“你喝酒了吗?”
驾驶员:“昨晚我肚子疼,打算去打虫菌的。”
答非所问
...
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带到执勤点并对其进行初步酒精筛查,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
经查,驾驶员姓莫,莫某称因朋友母亲去世,20日晚在朋友家中守夜喝了白酒,一直喝到凌晨四点钟。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莫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对于这个检测结果,驾驶员莫某再次语出惊人。
民警:“您对这个结果有异议吗?”
莫某:“行了,我知道啦,这不是第一次了。”
民警:”您是二次酒驾吗?“
莫某:“我5月20日的时候,已经被你们查到过一次酒驾了。”
民警:“您都不吸取教训的吗?”
面对民警的提问,莫某嗤之以鼻,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如果吸取教训你们都没事做了!”
最终,莫某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后果。
民警:“喝酒可以,但不能开车了,还好没出什么事。”
莫某:“是的,现在挨处罚是小事,一但出大事的话一定后悔莫及。”
处罚:
莫某因二次酒驾,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拘留5日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被蜀黍查处请积极配合
任你巧舌如簧、演技高超
都逃不了法律的处罚
(供稿:林珍)
不管您在天涯海角,这里才是大化老乡最终的心灵归宿
那山、那水、那人、那情,不曾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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